在评定研究生奖学金过程中,德育成绩评定均适用本细则。
一、评定依据
1、德育成绩即思想品德评定成绩,基本标准参见《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培养费实施办法(2008年2月)》,加扣分细则详见下文。
2、研究生第一年在校德育成绩基准成绩分数为16分,加分和扣分在此基础上进行,累积加分不得超过满分20分。
二、评定要求
1、学生的思想品德评定,由学院党总支、辅导员组织进行。
2、辅导员和班干部根据所有参评学生提交的加分事由做出评定,所有加分事由必须提供原始依据或材料。
三、加分细则:
1、思想进步加分:
(1)成为预备党员加1分;(2)转正成为正式党员加1分;(3)入党积极分子加0.5分;(4)优秀团员标兵加2分;(5)优秀团干加1分;(6)优秀团员加1分;(7)优秀团支部每名成员加0.4分;(8)优秀学生党员加2分;(9)校团委评定的先进个人加1分。
2、班干部加分由辅导员组织本班班干部对其工作进行评定。(1)班长:工作认真负责,大胆创新,在同学中威信高,有突出贡献加3分;工作尽职尽责,圆满完成工作任务,对班级有贡献加2分;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加1分。(2)党支部书记:工作认真负责,大胆创新,在同学中威信高,有突出贡献加3分;工作尽职尽责,圆满完成工作任务,对班级有贡献加1.5分;基本完成任务加1分;履行部分职责加0.5分。(3)副班长、学习、生活、文体、组织、宣传委员:工作认真负责,大胆创新,在同学中威信高,有突出贡献加2分,工作尽职尽责,圆满完成工作任务,对班级有贡献加1分;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加0.5分。
四、扣分细则:
1、凡是受学院通报批评,德育分扣除2分;受研究生部通报批评,德育分扣除3分。
2、无故每学期初不注册者扣除2分,未请假离校三天以上者扣1-2分。
3、学生会干部和班干部累计两次不参加例会扣除1分。
4、无故不参加院、班级组织的各种政治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或公益劳动者等,按次数累计,每次扣除1分,由辅导员认定。
五、其它
1、同一活动或竞赛初赛和复赛同一学年度不重复加分。
2、非正规组织颁发的证书一律不予加分。参加ISO质量认证体系或参加各种资格考试者不予加分。
3、班干部与学生会干部不可以累计加分,取最高职务加分。
4、未尽加分和扣分情况,由年级综合评定小组讨论决定。
5、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。